廊坊十五中学生仪仪表要求细则
中学生仪表仪容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在美的追求上要讲科学,切勿赶时髦、图虚荣、不加分析地盲目模仿,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 仪容仪表基本要求。
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1、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得染发、烫发,不理碎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及衣领,不留怪发型。
2、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刘海不过眉,侧面鬓角不过腮、后面头发不过肩。不留超短发,不得披头散发、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戴假睫毛,不抹口红,不得涂指甲油。
3、全体学生、全天、全身穿着校服,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校内活动不许打赤膊、不穿吊带背心。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追求名贵服饰。女生不得穿露背装、露脐装、露腰装、超短裤、乞丐装、超短裙,不穿过分暴露衣着,穿着多层服装时,里层服装不得长出外层服装。
4、不得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等饰物。男女生均不得戴护身符。不染、不装饰指甲,不留长指甲。
5、不得穿拖鞋或沙滩鞋进入校园,女生不得穿高跟鞋、高筒靴。
6、不纹身或使用文身贴纸,不刻字。
7、学生禁止带背包、挎包上下课。
廊坊市第十五中学
二0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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