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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10校园防火

2020年12月19日 16:55:34 访问量:12512

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在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和让做实验的学生带出实验室。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特别是大功率用电器。

4、遵守学校消防规定。不要私自在住地、宿舍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5、使用过的废纸及时清扫,以免引起火灾。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学生宿舍内的火灾预防,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应做到十不准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 不准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

  (3) 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

  (5)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 不准使用 “热得快 ”、电吹风、电熨板、电褥子等电热设备。

  (7) 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 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用纸或其他易燃物罩住灯泡。

  (9) 不准离开宿舍不关电源。

 (10)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编辑:石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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