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十五中学高一新生8月18日入学须知
高一新生须持十五中录取通知书于8月18日上午8:00----11:00学校报到。报到时请将录取通知书交班主任处(准考证未交的需补交),另外家长携带高一报名时发放的物品录取凭条,凭条录取生活物品。16:00进班由班主任组织班会。
第一、十五中学生仪容仪表要求细则
中学生仪表仪容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在美的追求上要讲科学,切勿赶时髦、图虚荣、不加分析地盲目模仿,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仪容仪表基本要求。
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1、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得染发、烫发,不理碎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留怪发型。
2、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流海不过眉,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得涂指甲油,不得披头散发、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追求名贵服饰,不得在衣服上乱涂乱画。男生注意风纪,不得敞开上衣。女生不得穿露背装、露脐上装、超短裤、超短裙和半透明柔装,不穿过分暴露衣着。
4、不得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男女生均不得戴护身符。不染、不装饰指甲,不留长指甲。
5、不得穿拖鞋进入校园,女生不得穿高跟鞋。
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校禁止学生将零食带入校园。并且在教学楼中禁止食用零食,宿舍内学生只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吃水果和奶品。
第四、 住宿用品规定
学生入住宿舍以宿舍门上张贴的铺位表为准,不要私自更换。(因宿舍内都安装了空调,请家长不要带凉席)住宿物品学校宿管科为全体住宿的同学统一发放床品,包括:床垫、床单、被罩、枕巾、枕套、暖瓶、脸盆等,学生无需携带。被子、洗漱用品自行准备,由于宿舍空间有限宿舍禁止摆放拉杆箱、置物箱等。携带必要的换洗衣物及雨伞,鞋子不能超过两双,可准备一两个衣架用来晾晒衣物。军训时要穿军训服,提醒孩子带腰带。家长需给学生准备体温计和必要的退烧药和感冒药以及胃药和创可贴等。学生可带饭勺,不需带其它餐具。
第五、办理饭卡、电话卡
入学时及在校学习期间不要携带现金,学校不流通现金,用餐及购物均使用
一卡通(餐卡)。学生统一到学校食堂财务室办理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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